报馆须知-一般规则与条例

发布日期:2016-07-13 05:16:44   浏览量 :8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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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则与条例
  2.1  参展安全管理
  (1)展馆将尽力维护展位及展品的安全,但对展会期间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、展品遗失或损毁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  (2)参展单位应指定安全保卫责任人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制定安全保卫措施,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,提高参展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  (3)全体参展人员应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,共同维护大会秩序,不参与非法活动,提高警惕,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  (4)所有进馆人员应佩戴相关证件,服从并配合保卫人员的检查。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或带无证人员进馆,违者将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  (5)展品按规定摆放,不得将展品摆放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,严禁乱摆放。要服从大会有关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纠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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